符合中國內地食品進口法規要求
中國內地近年積極鼓勵進口,而各類優質進口食品更是受到消費者青睞,為相關企業提供龐大的市場商機。但企業進口食品須符合內地相關法律法規,包括食品安全標準、企業註冊、食品標籤等要求。以下為內地食品進口法規的相關要點選錄。
中國海關總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號)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49號令),就進口食品的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安全標準以及生產經營等訂立規定。(詳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號)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此外,進口食品也要符合企業註冊、食品包裝標籤等其他相關法規的要求,包括:
(詳情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248號令))
(詳情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更多詳情,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或向中國海關總署查詢 (互聯網+海關)
此外,在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下,內地也推出一些通關便利措施,包括:
- 允許符合《關於香港輸內地乳品檢驗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37號)及《海關總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關於香港輸內地乳品的合作安排》中列明的相關要求的香港乳品輸往內地。(更多詳情,請參閲:《關於香港輸內地乳品檢驗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37號))
- 允許符合《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相關措施的三大類香港食品,包括飲料及冷凍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 、餅乾、糕點及麵包以及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製品) 輸往內地時獲得便利通關安排。(更多詳情,請參閲:香港製造食品進入內地市場的便利通關安排)
- 在「空陸鮮活產品專屬快線」安排下,經空運抵達香港再轉口往內地的鮮活水產及水果,可由香港國際機場直接經港珠澳大橋,運到珠海才進行清關及隔離檢疫等相關手續。(更多詳情,請向香港海關及相關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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