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生產總值 (十億美元)

14.12 (2019)

世界排名 129/194

國內生產總值 人均 (美元)

525 (2019)

世界排名 186/193

經濟結構

(2019年國內生產總值構成)

服務業
(52.45%)
工業
(17.13%)
農業
(23.16%)

對外貿易 (佔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比)

59.8 (2019)

貨幣 (期内平均)

Malagasy Ariary

3618.32每美元 (2019)

政治制度

共和制

資料來源:美國中央情報局《世界概況》、《大英百科全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Pew Research Center、聯合國、世界銀行

  • Madagascar is an island country located in the Indian Ocean. It lies about 400 km off the east coast of Southern Africa. Madagascar is a low-income country, with its economy largely relying on agriculture which accounts for about 70% of employment. Yet the country is frequently hit by natural disasters including storms, floods and droughts, which disrup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often poses threats to food security.
  • Madagascar’s major exports include vanilla, raw nickel and cloves, which combined to account for more than 40% of the country’s total exports. The country’s primary export markets are France, US, Germany and China. Madagascar is one of the world’s top producers of vanilla, supplying about 80% of the world’s vanilla. Amid the growing demand by large-scale food manufacturers to produce natural vanilla flavour, the price of vanilla has surged by almost four times since 2015, which has helped the country to narrow its trade deficit.
  • Madagascar acceded to the WTO in 1995. It is also a member country of the Southern African Development Community (SADC) and Common Market for East and Southern Africa. Madagascar has concluded 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with seven countries including China, France, Germany and Switzerland.
  • Since its independence from France in 1960, Madagascar has experienced periods of political instability. The political crisis in 2009 led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sanctions including those imposed by the EU and the US. In response to the democratic elections held in 2014, the US reinstated Madagascar’s eligibility to the African Growth and Opportunity Act (AGOA) which expanded the product scope for duty-free exports to the US based on the existing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 With an aim to boost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strengthe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private sector, the government establishe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of Madagascar (EDBM) in 2006. As the official agency for investment promotion, EDBM facilitates the approval of investment projects, through providing one-stop shop and tailored services for investors in setting up and expanding their businesses in Madagascar.
  • Madagascar’s Investment Law stipulates that investors, both foreign and local, are allowed to hold up to 100% share of capital in the company, except for certain sectors which are specifically regulated, including banking, insurance, mining, petroleum, telecommunications, medical, para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activities. Cumulative FDI in Madagascar reached US$5.88 billion in 2016, compared to US$4.92 billion in 2011. In the 2018 Doing Business report published by the World Bank, Madagascar ranked 162 out of 190 economies.
  • In March 2017, China and Madagascar signed 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on jointly advancing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s well as bilateral agreements in economic co-operation, trade and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otal trade between Madagascar and China increased by 8.6% to US$1.25 billion in 2017. According to China’s Ministry of Commerce, China’s cumulative FDI in Madagascar was US$297.6 million in 2016, compared to US$25.4 million in 2011.

 

Hong Kong's Trade with Madagascar

(US$ million)

2017

2018

2019

Value

Growth (%)

Value

Growth (%)

Value

Growth (%)

Total Exports

39.7

+7.8

40.9

3.0

31.3

-23.6

  Domestic exports

0.6

-10.0

0.8

+24.6

0.6

-20.0

  Re-exports

39.1

+8.2

40.1

+2.7

30.6

-23.7

Imports

4.7

-9.9

6.4

+35.9

3.8

-40.2

Total Trade

44.4

+5.7

47.3

+6.5

35.1

-25.9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Major export commodities (2019)

Top 5 Commodities in SITC

Share (%)

Miscellaneous manufactured articles

14.2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 parts

13.7

Printed matter

10.9

Tulle, lace, embroidery, ribbons, trimmings and other small wares

10.6

Textile yarn

6.4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Major import commodities (2019)

Top 5 Commodities in SITC

Share (%)

Crustaceans, molluscs and aquatic invertebrates

56.5

Fish, dried, salted or in brine; smoked fish; flours, meals and pellets of fish

13.6

Fish, fresh (live or dead), chilled or frozen

6.9

Women's or girls' wear of textile fabrics, not knitted

5.8

Crude vegetable materials, nes

4.1

Source: Hong Kong Trade Statistics, Census & Statistics Department

 
詳細資料請瀏覽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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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完工的塞桑河下游二號水壩是柬埔寨最新的「一帶一路」項目,而中國與柬埔寨合作興建的水力發電項目將陸續有來。

照片:中國「一帶一路」資金大舉湧入柬埔寨,為該國經濟帶來新曙光。(相片提供:Shutterstock.com)
中國「一帶一路」資金大舉湧入柬埔寨,為該國經濟帶來新曙光。
照片:中國「一帶一路」資金大舉湧入柬埔寨,為該國經濟帶來新曙光。(相片提供:Shutterstock.com)
中國「一帶一路」資金大舉湧入柬埔寨,為該國經濟帶來新曙光。

柬埔寨正進行多項水力發電項目,為該國能源領域帶來新氣象。當中大多數項目都與中國合作興建,並獲「一帶一路」資金支持,其中塞桑河下游二號水壩上月完工,壩內水位已開始上升。長久以來,中國一直協助柬埔寨發展基建項目,而「一帶一路」倡議進一步推動兩國合作,尤以發電項目為然。

柬埔寨主要以柴油發電,電力供應長期嚴重不足,每瓦電價更居全球最高之列。該國製造業日趨興旺,是當地的經濟支柱,每年的電力需求增長18%。因此,自2003年起,當局優先推動大規模水力發電計劃。

在推行「一帶一路」之前,中國已深明扶助鄰國發展經濟極具策略意義。因此,中國公司長期資助柬埔寨發展水力發電。

2006年,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向柬埔寨的水電項目投資約2.8億美元。2008年,中國機械工業公司與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合資約5.4億美元在柬埔寨投資水電項目;同年,華電國際也在該國投資5.8億美元。最近,中國華能集團通過子公司瀾滄江水電,向總投資額達9.77億美元的塞桑河下游二號水壩項目注資4.1億美元;至於餘下的建設成本,則由越南電力集團(EVN)與柬埔寨最大投資綜合企業之一Royal Group共同支付。

目前, 柬埔寨已有7個水力發電站接入全國電網,並有兩個水力發電站已經投產,滿足所在地區的電力需求。今年年底,塞桑河下游二號水壩發電項目將全面投產,每年發電量達400兆瓦,成為該國最大的單一電力來源。

柬埔寨致力發展水力發電,令全國發電量大增,電費急跌。2014年,斯登達岱水力發電站(246兆瓦)及額勒賽下游水力發電站(338兆瓦)相繼投產,令該國水力發電量由2013年的1,015.54百萬千瓦時增至1,851.60百萬千瓦時,增幅達82%。雖然水力發電量大增,但該國的水力發電計劃仍處起步階段,還有更多水力發電站已計劃興建。

雖然水力發電能提供廉價電力,確保電力供應,對該國的好處顯而易見,但並非百利而無一害。事實上,區域諮詢機構湄公河委員會(MRC)已發出警告,柬埔寨若進一步擴大水力發電規模,將會損害該國的經濟發展。

具體而言,湄公河委員會認為,擴大水力發電規模會導致湄公河盤地的湖泊及沖積平原漁業產量減少70%。換言之,由2020至2040年,柬埔寨的國內生產總值可能減少30億至50億美元。

除此之外,也有論者堅稱,進一步開發水力發電的經濟理由其實站不住腳,尤其是太陽能發電成本正拾級而下,對環境的影響也遠遠較少,得以成為一種日受歡迎的替代能源。

去年12月,中國的亨通光電與柬埔寨的Inner Renewable Energy (Cambodia) Company簽署一項總值2億美元的「一帶一路」相關項目合約,似乎已意識到柬埔寨及國際對太陽能的看法已有所改變。根據該合約,雙方將在柬埔寨共同興建兩座發電量各100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廠。

特約記者 Geoff de Freitas 金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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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帶一路」商機在東南亞不斷湧現,從事提供金屬解決方案的香港利記集團相信,對其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將會繼續上升。

利記由集團行政總裁陳婉姍的曾祖父於1947年創立,當年的金屬回收店,在70年後的今天已是眾所公認的業界先鋒。2017年6月,利記在新加坡成立分公司,為遷往東南亞區的新舊客戶提供銷售、分銷及技術顧問服務。利記第四代成員陳婉姍指出:「東南亞是『一帶一路』的樞紐區域,我們已在這個市場服務多年。近幾年,眼見區內製造業活動急速增長,在新加坡設立分公司,讓我們可以更好地滿足新舊客戶的需要,也令我們掌握到區內的最新發展,抓住隨之而來的商機。」

她解釋,「一帶一路」倡議提出時,香港商界也在四出尋找新機遇。由於東南亞是「一帶一路」重點地區之一,不少內地廠家乘勢遷往區內,既可靠近這些新興市場,也可參與「一帶一路」的相關基建及周邊項目。而區內較低的勞工成本也是誘因之一。陳婉姍分析:「內地生產成本日益上漲,整個製造業都處於轉型階段,廠商紛紛把傳統的生產能力遷往東南亞。但無論他們走到哪裡,仍需要品質可靠的金屬,而只要顧客有需要,我們都會給予支持。」利記提供的金屬產品包括鋅、鋁、鎳、銅以至鋅合金、鋁合金、不銹鋼、電鍍化工原料等。她續說:「我們不單止以供應金屬來創造價值,也會為顧客特製合金來切合設計及產品應用上的需要。」

另一方面,東南亞廠家對利記提供的專業服務也需求日增。除生產和分銷金屬外,利記亦提供質量檢測和技術顧問等服務。集團旗下的檢測中心是香港首間在金屬及金屬合金類別獲得「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認證,而且是倫敦金屬交易所核准採樣及檢測商之一。利記的顧客涵蓋20多個行業,包括汽車、玩具、家用五金以至服飾配件等。陳婉姍表示:「我們通過與顧客緊密合作來降低產品的不良率和提升生產力,令他們更具競爭力。這就是我們確保利記成為顧客最佳合作夥伴的方法。」無疑,對新入行的生產企業來說,一些能幫助提升營運效率,改善產品質素的建議,都十分具參考價值。

陳婉姍相信,香港擁有廣泛的國際商貿網絡和文化聯繫、以中英文為法定語言、金融及法律體系健全,都是成為「一帶一路」項目協調者的優勢。此外,香港商界更以處事靈活、創意勃發、積極進取見稱。她以建立利記的商品及期貨經紀業務為例,對業界很多人來說,拓展利記的業務範疇是大膽的一步,但卻印證了香港具備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和聲譽。她解釋:「我們為顧客提供平台,讓他們管理產品、原材料及定價的風險,令我們在同業中脫穎而出。」陳婉姍指出,香港嚴謹的法規和合規規則亦為經紀業務客戶提供信心。

2006年,陳婉姍作為利記的行政總裁,成功帶領家族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在她領導下,利記也成為倫敦金屬交易所的成員,躋身國際知名金屬企業行列。她表示:「成為倫敦金交所成員,讓我們可以把中國金屬市場的動態帶入國際平台,從而增加國際間的了解和溝通。」她更指出,這個行業機構有嚴格的入會要求,利記能成為會員是對其國際級營運及管理系統的肯定,對利記進軍新區域市場發揮很大的助力。

陳婉姍相信,由於「一帶一路」倡議目標遠大,香港青年多了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不同文化和營商方式,有助擴闊視野。她寄語年青人:「『一帶一路』帶來難能可貴的學習機會,年輕人應抱開放的心態把握機會。」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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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財金社

近日,肯雅國家統計局公佈"外國投資調查"顯示,中國已超越英國、美國,成為肯雅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FDI)來源國。這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來自歐美的直接投資不斷下滑,而中肯經貿合作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投資肯雅,興建實業,為當地創造大量就業,改變了許多肯雅人的生活,也帶來了中國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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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投資後來居上,規模已超越歐美國家

報告顯示,肯雅2015年的FDI為1437億肯雅先令(1元人民幣約合16肯雅先令),較2014年的1331億肯雅先令增長了8%。肯雅的外商投資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險業、製造業和通信業。其中,遠東地區對肯雅的投資興趣正在快速增長,超過了歐美。在2014年,來自歐盟的FDI佔比為31.9%,高於遠東地區。然而2015年,這一趨勢發生了逆轉,來自遠東地區的FDI流入比例上升至43%,而歐盟下降到25.9%。

 

遠東地區最主要的投資國是中國、日本等。而其中,中國對肯雅投資的增長勢頭最為迅猛。來自中國的FDI從2014年的139億肯先令激增至2015年的418億肯先令。與之相比,日本從88億肯先令增至109億肯先令。

英國原本是肯雅的最大外資來源國,但卻不斷減少對肯投資。美國對肯的FDI份額也從24%下降至8%。肯雅2013年曾發生購物中心恐襲事件,導致歐美對肯直接投資不斷下滑。

然而,中國投資者對肯雅的興趣在急劇上升。近年來,中肯經貿合作非常火熱。肯統計局數字顯示,2017年1-7月,中肯雙邊貿易總額24.6億美元,同比增長37.2%,遠超肯同期對外貿易15.4%的增長率;其中,中國對肯出口23.9億美元,同比增長37.14%,中國仍為肯最大交易夥伴和最大進口來源國。

中企投資迅猛增長,經貿合作不斷深化是關鍵

肯雅國家統計局認為,該國持續改善投資環境,有望成為地區的工業和金融中心。而許多外國企業希望以肯雅為跳板,進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市場。

肯雅是非洲政局長期穩定、經濟基礎較好的國家之一,匯率波動較小,同時也是國際旅遊目的地。肯雅的投資營商環境在非洲相對成熟,在吸引外資方面擁有一定優勢。肯雅計劃到2030年建成新興工業化的中等收入國家,因此大力引進製造業的投資。

肯雅華僑華人聯合會理事張建松告訴記者,在肯雅的歐美企業多專注於投入大、利潤高的行業,例如能源業。而中國企業卻越來越多地將目光投向製造業。

記者從中國駐肯雅大使館經商處瞭解到,肯中經貿協會成員企業85家,多為央企、地方企業和較大民營企業,集中於承包工程和商貿、物流領域。另據2016年麥肯錫調查報告顯示,在肯中資企業已達390多家,集中在工程、製造業和服務業。隨著肯雅對外投資合作門檻的放開,來肯中資企業呈現增長趨勢。

此外,中國還是肯雅第一大工程承包方。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公司進入該國市場,工程承包領域也從傳統的公路、房建專案擴展到鐵路、電力、港口、諮詢設計、供排水、地熱井、石油管道和機場擴建等。資料顯示,2017年1-10月,中國在肯承包工程企業共新簽專案72個,總合同金額33億美元。中國路橋修建的蒙內鐵路更成為肯雅的世紀工程。中國企業還積極參與蒙巴薩經濟特區建設,推進蒙內鐵路經濟走廊的形成。

中國成為對肯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和其他國家投資相對減少有關係,但從根本上講,是兩國經貿合作不斷深化的結果。一方面是由於在肯中資承包工程企業轉型升級,從建築承包商向投資運營商轉變,努力尋求投資機會;另一方面是在"一帶一路"倡議和中肯產能合作政策引導下,更多的中資企業走出國門,來肯開展投資合作。

中企仍需防範投資合作風險,提升當地語系化經營水準

目前,來肯雅投資的中國企業很多是中小企業,更加專注於當地語系化。"除了設備與技術,大多數員工都是本地人。一家工廠僱用幾百號當地人,帶動了周邊的產業發展。"張建松說,他在當地有一家鞋廠,之前周邊荒蕪,工廠運營後,"周邊的商店開了數十家,整個區域都熱鬧起來"。

走在肯雅首都奈洛比街頭,經常可以看到中國投資的身影。街邊的中國公司不斷增加,一片片嶄新的住宅樓拔地而起。奈洛比年輕人愛不釋手的手機是中國品牌,在電視上播放著中國數位運營商的節目,還有中國公司在肯雅做非洲電商網路。

"我喜歡中國人,他們在奈洛比與我們生活在同樣的街區,融入我們的社會與文化。他們不像其他外國人,封閉在自己的小圈子裡。中國企業的投資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計程車司機羅伯特告訴記者,中國公司修通了道路,周圍的地價就會迅速上漲;一家中國企業投資設廠,很多人都會前去應聘工作。

去年12月,奈洛比大學校園內舉行了一場特別的招聘會。數百名大學生向中國企業投簡歷。在交流過程中,中企人員瞭解到,肯雅大學生非常期待在中國公司上班,很多人希望瞭解中國企業管理、技術、理念,為自己的未來發展開拓眼界。

特福陶瓷廠距離奈洛比70公里,明亮寬敞的廠房內,生產線上的設備高速運轉。一箱箱瓷磚裝箱排列整齊,準備發往東非市場。該廠為當地創造了1500個就業崗位。"中國企業非常重視員工培訓,因為本土化才是發展的關鍵。中國人也樂於向當地人傳輸管理、技術知識。"張建松說道。中肯合作的重要成果蒙內鐵路更是為當地累計創造直接就業崗位4.6萬個。這也是中國企業受到當地民眾歡迎的原因。

不過,有分析人士指出,限於肯經濟總量、市場規模、投資環境、歷史積累等因素影響,中國對肯投資總量還較小,行業領域還較窄,集中在建築、地產、製造業和服務業等領域。與英美等西方國家相比,在當地語系化經營等方面也還有一定差距。

中國駐肯雅使館經商處介紹說,儘管中國企業看好肯雅以及東非市場,但同時也要看到,與發達國家相比,肯雅營商環境仍需改善,因此中資企業在肯開展投資合作還要做好風險防控,在投資前認真研究當地法律制度、營商環境、市場行情,規避投資風險。

原文鏈接

資料提供 圖片:新華財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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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投資研究室 韓冰

當前國際格局正處於調整、變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英國退歐、恐怖主義持續發酵、歐洲難民潮和極端政治力量勃興、亞洲地緣政治之爭等均表明當今世界秩序正面臨諸多挑戰。與此同時,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繼續呈現,世界經濟總體低迷、增長乏力, 民粹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反全球化的聲音日漸增多。在此背景下,中國企業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需要更加重視對東道國政治、經濟與法律風險的防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BITs) 是保護企業海外投資利益的重要工具,分析梳理中國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之間的BITs 現狀以及BITs在保護海外投資利益保護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可以為我國進一步完善與"一帶一路"國家的BITs 以及提高海外投資利益保護水平提供決策參考。 

一、BITs與中國海外投資利益保護

(一) 中國亟須構建海外投資利益保護機制 

投資合作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點內容。我國自2004 年以來,對"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直接投資持續增長。2013 年"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中國對"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直接投資更是表現為快速增長。截至2015年末,中國對"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存量達到了1156.8 億美元,在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中佔比為10.5%。商務部最新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對"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直接投資額為145.3 億美元, 佔同期總額的8.5%。"一帶一路"國家已經成為我國對外投資的重要目的地。隨著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簽訂的投資合作項目的不斷落地,可以預見"一帶一路"國家未來投資前景良好。

然而,有投資就有風險,共建"一帶一路"必然會面臨各種困難與風險,如何確保中國在"一帶一路"國家大規模投資的安全性已成為當前亟需深入探討的重要課題。隨著中國對外投資規模迅速增長,中國企業近年來在海外已遭受到東道國的政變、動亂、徵收、外匯管制、環境風險以及其他“非傳統政治風險”。例如,中國石化、採礦、水電等領域的企業在緬甸、柬埔寨、蒙古國、印尼等國的投資遭遇民眾和環保組織的抵制以及政府環境處罰等環境風險。再如,一些中國企業的海外並購因東道國監管部門的安全審查這一非傳統政治風險而被迫終止,有研究對2005年至2014年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遭遇風險的216個案例進行分析顯示,在這216個案例中,中國企業對外投資遭遇的政治風險案例最多,一共有90個,佔比37%,而政治風險主要集中在國家安全審查風險和政治暴力風險,兩種風險佔政治風險案例的75%。國家安全審查風險在政治風險案例中超過一半,佔比57%。

"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由於經濟發展階段、治理水平的差異,營商環境差別也較大。依照2017年世界銀行發佈的全球190個國家和地區的營商便利度排名,以目前吸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前10位的國家新加坡、俄羅斯、印度尼西亞、阿聯酋、印度、土耳其、越南、老撾、馬來西亞和柬埔寨為例,可以看出"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投資環境可以大致分為三類。一是營商環境良好的國家,如新加坡;二是營商環境一般的國家,如哈薩克斯坦。三是營商環境相對較差的國家,如緬甸。中國企業在營商環境仍待大幅改善的國家投資,其面臨的投資風險也相應增加。

此外,在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中,央企一直發揮著主力軍的作用。從投資存量來看,截至2015年末,央企在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中佔比為63.3%,而2006年時央企的比重高達82.14%。雖然近年來地方企業(包括地方國企和民營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存量規模逐年擴大,但央企的海外資產依然構成了"海外中國"的主體。中國海外投資所具有的獨特性,更需要從國家層面上構建海外投資利益保護機制。

(二) BITs是中國海外投資利益保護機制的重要內容 

國際投資協定是國際上重要的投資規範、投資保護與投資促進工具,包括雙邊、區域和多邊投資協定。其中,雙邊投資保護協定(BITs)最受青睞,截至2016年底全球已締結2969項BITs。BITs可以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明確、穩定和透明的投資法律框架,有助於為外國投資者對其在東道國的投資提供法律保護。特別是當投資者與東道國發生投資爭端時,BITs為投資者提供依據其規定尋求國際救濟的可能性。並且,締結BITs有助於以"非政治化"的方式解決海外私人投資爭端,即建立不需要任何的政府干預而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有效救濟的機制。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又是新興的經濟大國,許多中國企業投資的東道國也是發展中國家,這致使中國與一些發展中國家之間形成了具有一定“南北”色彩的關係,中國需要考慮避免不時出現的私人海外投資爭端破壞中國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些更為重要的關係,而BITs有助於中國政府在不削弱對投資者的有效救濟的情況下,從對私人海外投資糾紛的參與中解脫出來。對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和新加坡六個對外直接投資大國的對外直接投資法律體系研究顯示,這些國家主要通過對外商簽的雙、多邊國際投資協定保護其對外直接投資。因此,BITs也應是中國構建海外投資利益保護機制的重要抓手與關鍵內容。

二、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BITs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中國自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對外商簽BITs,目前已經與"一帶一路"56個國家簽署了BITs。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已締結的BITs多是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簽訂的,在已簽訂的56個BITs中,1985年至1990年間簽訂生效的有7個,1990年至2000年間簽訂生效的有40個,2000年後簽訂生效的僅有9個。20世紀八九十年代這一時期,中國主要以吸引外資為主,在簽訂BITs時主要從資本輸入國立場出發,締結的BITs內容較為保守與謹慎,提供的投資保護程度相對較低。實證研究顯示雙邊投資協定對我國企業海外並購的區位選擇和投資規模在總體上並無顯著影響。而這一研究結果也為實踐所證實,對我國在非洲部分國家的中資企業的調研顯示,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無法為其提供有效保護。因此,從保護投資者角度看,當前中國在積極與更多"一帶一路"國家商簽BITs的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與相關的"一帶一路"國家啟動BITs的"升級"談判。

BITs主要包括投資與投資者定義、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公正與公平待遇、徵收或國有化的條件和補償標準、外匯轉移、解決投資爭端的程序等條款,為外國投資者對其在東道國的投資提供法律保護。下文以BITs中的核心條款規定與相關實踐為例,具體分析BITs對於企業保障海外投資權益的作用以及中國已締結的BITs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 國民待遇 

國民待遇條款是BITs中的核心條款之一。作為一種相對待遇標準,國民待遇一般以東道國投資者享受的待遇為參照對象,要求東道國政府在相似情況下給予外國投資者的待遇不低於其給予本國投資者的待遇,其主要針對東道國政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措施。早期BITs中的國民待遇條款著重於對投資的保護,東道國一般會承諾給予准入後的外國投資國民待遇,即外資運營階段的國民待遇,以確保東道國對其徵收行為的全額賠償。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晚近以來BITs中的國民待遇條款不僅是投資保護條款,而且漸成促進投資自由化的核心規則。一些BITs中國民待遇義務延伸至准入前階段,即外資准入階段的國民待遇,具體而言就是在外資投資領域、設立過程以及相關的實體和程序條件要求等方面實現內外國民平等對待。准入前國民待遇要求東道國放寬市場准入,有利於投資者進入東道國市場。

從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已締結的BITs來看,對國民待遇條款的具體表述措辭不一、適用範圍參差不齊。例如1985年中國與馬來西亞締結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未承諾給予外國投資或投資者國民待遇,而1998年中國與也門簽訂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規定了運營階段的國民待遇原則。總體而言,中國對於國民待遇一直持謹慎態度,對於運營階段的國民待遇實行差別政策,對於准入階段的國民待遇義務則一直未接受。中國企業在沒有約定給予運營階段國民待遇的國家投資,將面臨無法與該國國內投資者以及其他享有國民待遇的其他國家投資者公平競爭的挑戰。

(二) 最惠國待遇

最惠國待遇條款是BITs中至為重要的條款,一般與國民待遇條款結合使用。最惠國待遇要求締約國給予對方投資者的待遇,不得低於其給予任何第三國投資者的待遇,其實質是要求締約國將給予第三國投資者的優惠待遇無條件地給予締約另一國的投資者和投資。正是基於最惠國待遇條款所具有的傳遞性,中美雙邊投資保護協定談判才被稱為"二次入世"。最惠國待遇條款的目的旨在為不同國籍的投資者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最惠國待遇條款適用於實體性事項已廣為接受,但能否適用於爭端解決等程序性事項,以及在何種情況下適用則存有激烈的爭議。2000年"馬菲基尼訴西班牙案"首先引發了各界對最惠國待遇條款適用範圍是否擴展到程序性事項的討論,中國政府首次成為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被告的"馬來西亞伊佳蘭公司訴中國"案也涉及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適用範圍問題。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適用範圍的擴張,使其日益發展成為投資者"挑選條約"的工具,有利於投資者利益保護,但對東道國而言,會導致投資者濫用BITs中的某些條款。

(三) 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

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也被稱為最低待遇標準。與前述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條款依據東道國給予本國和第三國投資者的待遇決定的"相對"待遇標準不同,公正與公平待遇的含義不是參照其他待遇來確定的,而是參照所適用的具體情況確定的,被認為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待遇標準。

近年來相關國際投資仲裁實踐表明,仲裁庭在對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的解釋和適用時,傾向於採取比傳統國際最低標準更為寬泛的解釋。基於此,在仲裁庭的演繹下,與國際最低待遇標準存在歷史淵源的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已不再僅僅局限於國際最低標準所提供的保護程度,而是在其基礎上逐漸演變為一種較國際最低標準更高的絕對待遇標準,進而使投資者向東道國索賠的門檻更低,而且賦予了國際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間,成為投資者將與東道國的爭議提交國際仲裁的重要依據。但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訟累,近年來各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資者利用該項待遇標準條款尋求賠償的門檻。

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已簽訂的BITs中多數包含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的規定,並且該條款大多是獨立的。但是,由於我國20世紀八九十年代簽訂的BITs多數僅同意將徵收補償數額問題提交國際仲裁,因此,投資者在實踐中並不能以公正與公平待遇標準為據索賠。

(四) 資金轉移

資金轉移條款與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直接相關,是東道國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具體待遇標準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轉移條款的規定,外國投資者投資的經濟利益才能得以自由轉移或匯回本國。對東道國而言,既要通過資金轉移條款達到吸引投資的目的,同時又要防止因放鬆外匯管制而可能給國內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

中國已簽訂的BITs對於轉移條款規定並不一致。例如,2003年中國與德國簽訂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規定:"締約任何一方應保證締約另一方投資者轉移在其境內的投資和收益",並且規定上述轉移應以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按照轉移當日接受投資的締約一方通行的市場匯率不遲延地進行。而1994年中國與埃及簽訂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規定:"締約任何一方應在其法律和法規的管轄下,保證締約另一方投資者轉移在其領土內的投資和收益",從而將"轉移"條款的適用限定在符合"締約國國內法律和法規"範圍中,並且也沒有約定轉移應"不遲延地進行"。通過對比,可以看出,中德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為投資者轉移投資收益提供了充分保障,相較而言中埃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則保護力較弱,我國在埃及投資的企業如遭受到投資收益無法匯回問題時,中國雖然已與埃及締結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但卻無法為其提供有效幫助。

(五) 間接徵收 

徵收或國有化問題是國際投資協定談判的最重要議題之一。徵收系指東道國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國投資者在東道國的部分或全部資產實行剝奪的行為,包括直接徵收與間接徵收兩種形式。直接徵收通常指東道國以國有化、法律強制或沒收等方式完全取得投資者財產的徵收行為。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投資自由化趨勢不斷加強,東道國實施直接徵收的情況已較為少見,各國主要採取更為間接與隱蔽地間接徵收措施干涉外國投資者。間接徵收主要指未直接轉移或剝奪投資者的財產權,但東道國政府以與徵收具有"效果相同的措施"或"類似的任何其他措施",干涉財產的使用或享用收益。

間接徵收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其中典型性表現形式包括強制轉讓財產、完全禁止轉讓或支配財產、實質干預企業的管理控制權、過度或任意徵稅、取消許可或批准、違法驅逐外國投資者、凍結銀行賬戶或推動罷工、停工和致使勞工短缺等等,不一而足。實踐中,出現上述表現形式未必一定構成間接徵收,還要根據具體案例"逐案"考察分析。

間接徵收是我國海外投資較易遭受到的政治風險之一,目前中國投資者在ICSID訴東道國的5起仲裁案中,其中有3起涉及間接徵收問題。這與我國ICSID海外直接投資存量大量分佈在發展中經濟體有一定關係,由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各項制度往往仍處於形成中,發生調整或轉型的風險較高,在客觀上增加了這些國家發生間接徵收的風險。然而,我國早期簽訂的BITs很多都未對間接徵收作出明確約定,這為國際投資仲裁庭的自由裁量留下空間。

(六) 投資者與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

投資者與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是投資者在投資爭端發生後與東道國進行仲裁的法律基礎,被形象地稱為BITs的"牙齒"。通過這一機制,外國投資者可以在其認為東道國違反BITs義務時將爭端提交到國際投資仲裁機構解決,從而使BITs中的所有保護外國投資者利益方面的規定切實發揮作用。1966年依照《華盛頓公約》成立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解決政府與他國國民間國際投資爭端的機構。ICSID與其國際仲裁機構相比,具有更強的執行效力,其裁決生效後可以在各成員國直接執行,無需通過各國國內法院承認後再予以執行,這就確保了仲裁裁決的執行,為投資者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目前已有161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其中153個國家已批准正式加入。中國於1990年2月9日簽署該公約,並於1993年2月6日正式生效。

從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已簽訂的BITs來看,中國對於可以提交ICSID仲裁的爭端範圍,因BITs締結的時間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國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簽訂的BITs中,多未接受ICSID的仲裁管轄權。如果投資者無法將投資爭議訴諸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構,意味著其只能在東道國國內尋求救濟,而這往往是比較艱辛的,特別是當東道國法制不夠健全時。

三、中國亟須對外商簽"平衡範式"的BITs

前述分析充分說明,BITs是一把雙刃劍。對BITs中的條款的分析會因基於東道國立場抑或是基於投資者保護立場,而有不同的評價。我國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基於投資東道國立場簽訂的"保守主義範式"的BITs,適應當時我國作為吸引外資大國的國情,切實維護了我國作為投資東道國的監管權力與國家利益。2000年以來,隨著中國對外投資規模迅速增長,我國BITs在內容上也有了較大的發展,與一些國家,如德國、荷蘭、瑞典等國簽署了新的協定或修改了原協定的議定書。新簽訂的這些BITs呈現出投資自由化、對外資保護標準不斷提高的態勢,例如擴大了國民待遇適用範圍,放寬外匯轉移限制,接受國際投資仲裁管轄權等方面。但是,總體而言,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的BITs"升級"較慢,保護水平亟待提高。因此,當前中國亟須"升級"與一帶一路國家的BITs,使之能適應中國與這些國家間雙向投資的客觀情況,助力中國企業在國外市場的公平競爭,為"一帶一路"建設護航。具體而言,應著力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 亟須與"一帶一路"國家啟動BITs升級談判,商簽"平衡範式"的BITs

中國作為雙向投資大國,客觀上要求其在與"一帶一路"國家商簽或啟動BITs升級談判中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為了確保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簽訂"良好標準"的BITs,應對當前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雙向投資的實際情況及潛在趨勢進行定量和定性評估,在此基礎上做出戰略選擇,而不是想當然地選擇立場。

(二) 秉持"開門立法"態度,廣泛徵求與整合各利益攸關方的意見

在過去十多年間,中國"走出去"的企業積累了大量的海外投資經驗,當前亟需認真梳理總結這些經驗與教訓。中國與相關"一帶一路"國家的BITs談判中,應對企業在實踐中遇到的可以納入BITs中解決的問題做出"必要"的回應與反映。BITs作為兩國間特殊的投資方面的安排與約定,為此提供了方便。此外,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在對外談判中,也應廣泛聽取、整合商會、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以及相關領域的國內外專家等利益攸關方關切、意見和建議。

(三) 積極參與全球投資治理,為與"一帶一路"國家BITs升級談判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

BITs作為雙邊談判機制,雖然會使談判各方“強者更強,弱者更弱”,但是在當前全球投資治理處於轉折點之際,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投資治理仍然可以為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BITs升級談判營造良好的國際氛圍。2016年中國作為G20峰會主席國,倡議制定的《G20全球投資指導原則》即為良好範例,向國際社會傳達了中國將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為投資者提供開放、非歧視、透明與可預見的營商環境的承諾。當前中國需要積極參與國際投資便利化議程、推動國際投資仲裁機制改革等全球投資治理改革的核心與關鍵問題,這既符合中國自身利益,又有利於促進世界經濟復蘇。

綜上,BITs作為保護和促進國際投資的法律規則與我國對外投資實踐發展具有時滯本不可避免,當務之急是我國需要根據已經變化的情勢,及時升級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已締結的BITs。否則,當前中國已締結的BITs不僅無法為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的海外投資提供有效保護,而且長此以往會影響我國海外投資的可持續發展。中國作為投資東道國與成長中的海外投資大國,需要認真深入研究BITs問題,引導企業善於運用國際規則保護海外投資合法權益,在"守法"與"適法"中,使其"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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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聯同一帶一路總商會於2018年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家所需 香港所長—共拓一帶一路策略機遇」論壇,向中央相關部委和國有企業宣講推介如何借助香港高度國際化的平台,以及香港在金融、專業服務、商貿等領域的獨特優勢,建立策略伙伴關係,共同開拓 「一帶一路」機遇,以香港所長,配合國家所需,協助落實「一帶一路」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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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一天的論壇有近一百二十位香港工商及專業服務界別翹楚以及超過三百八十位來自逾一百七十間國有企業的領導及高管人員參與,讓雙方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上進行直接對接,促進建立策略伙伴關係。同時,論壇就如何借力香港在工商及各專業服務界別的獨特優勢,攜手推進「一帶一路」進行深入討論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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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題發言

2. 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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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研究室 蘇慶義、靳航

根據"中國一帶一路網"的統計,含中國在內,"一帶一路"沿線地區包括64個經濟體。中國要實現和其餘63個經濟體的貿易暢通,增強經貿聯繫,加強經貿合作,需要認識這些經濟體的出口情況。那麼,"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的出口能力如何呢?本文通過出口額、出口種類、出口專業化指數等分析"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出口能力,並以此提出中國加強和這些經濟體經貿合作的政策建議。

一、"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出口能力分析

本文僅評估貨物出口狀況,因為"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普遍出口能力較弱,服務出口更差,佔比更小。為評估出口能力,使用三個指標:人均出口額、出口種類、出口專業化程度。

類似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人均出口額能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出口實力。對於人口眾多的國家,出口額相應也會提高。人均出口額能消除人口多少帶來的衡量偏差。另一個常見的衡量出口實力的指標是出口佔GDP的比重,即出口依存度。一般認為,發展水平較低的經濟體出口依存度低。但是這個指標存在的問題是,一般達到發達水平後,源於自身GDP實力的增強,出口依存度又會下降。出口依存度的非線性特徵使得很難使用這個指標準確衡量各經濟體的出口實力。

出口種類也反映了一個經濟體的出口能力。一般情況下,生產和出口能力強的經濟體會出口更多種類的產品。處於低發展階段的經濟體,只能出口少數種類的產品,比如農產品和礦產品,以及少數製造品。本文使用HS編碼6位碼產品數據來計算各經濟體出口產品種類。另外,經濟體規模較小,一般也沒有能力出口更多種類的產品。

出口專業化程度用常見的赫芬達爾指數來衡量,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出口多樣化或集中程度。赫芬達爾指數越高,說明專業化程度越高,出口集中於少數產品;赫芬達爾指數越低,說明多樣化程度越高,出口產品較為分散。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通常只有能力出口農產品、礦產品,其他產品出口能力有限,從而專業化程度較高。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出口多樣化程度會越來越高。當步入發達國家行列後,又會呈現專業化狀態,但是專業化於更高端的產品。

實際上,上述分析表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出口能力差異較大,許多經濟體出口能力有限。究其原因,這些經濟體製造業出口能力沒有發展起來。即便對於收入水平高的經濟體,製造業出口能力也有限。製造業出口佔貨物出口比重能很好地衡量各經濟體製造業出口能力。表4列出相關計算結果。中國的製造業出口能力屬於最強的行列,製造業出口比重達到96.31%。除此之外,製造業出口比重超過90%的經濟體包括:孟加拉國、柬埔寨、匈牙利、以色列、馬其頓、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等。這至少說明,這些國家不依賴農產品或採礦業出口,主要發展製造業。製造業出口佔比低於70%的經濟體包括:亞美尼亞、阿塞拜疆、巴林、白俄羅斯、文萊、埃及、格魯吉亞、印度尼西亞、哈薩克斯坦、科威特、馬爾代夫、摩爾多瓦、蒙古、黑山、緬甸、阿曼、卡塔爾、俄羅斯、沙特、阿聯酋、烏克蘭等21個經濟體。其中,阿塞拜疆、文萊、科威特等經濟體的製造業出口佔比還不到10%。

二、中國加強和"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經貿合作的建議

通過以上數據分析,可以看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出口能力差異較大,在中國加強和這些經濟體經貿合作時,應區別對待。根據蘇慶義(2016)①的分析,"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中,俄羅斯、印度和東盟是中國的優先合作對象,即便中國不提出"一帶一路"倡議,也會重視和這些經濟體的合作。具體合作方式不再贅述。除此之外,還可以將其他經濟體視為一個整體。根據上述分析,仍可以根據出口能力對除俄羅斯、印度和東盟之外的其他經濟體進行分類。

第一類經濟體:人均出口額高於中國,出口種類數超過4000種,製造業出口佔比超過80%。根據這些條件,篩選出克羅地亞、捷克、匈牙利、拉脫維亞、波蘭、羅馬尼亞、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土耳其等10個經濟體。這些經濟體大多屬於中東歐和南歐經濟體,發展水平較高。中國應將發展和這些經濟體的經貿關係置於優先位置。對於這類經濟體而言,簽署自貿協定是促進雙邊經貿關係的較好方式,一旦簽署自貿協定,能在短期內極大促進雙邊經貿關係。

第二類經濟體:人均出口額低於中國,出口種類數低於3000種,製造業出口佔比低於70%。包括亞美尼亞、阿塞拜疆、埃及、格魯吉亞、馬爾代夫、摩爾多瓦、黑山等7個經濟體。這類經濟體發展基礎較弱,發展水平不高,出口能力不強。中國在和這類經濟體加強經貿聯繫時,應該注重長遠,應注重對這些國家的對外投資,通過投資促進貿易,通過投資培育這些國家的出口能力。

第三類經濟體:除第一類和第二類之外的其他經濟體,大約包括30個經濟體。這類經濟體出口能力差異較大,風格迥異。有的經濟體發展水平很高,但是過於依賴某種產品的出口;有的發展水平雖然不高,但是擁有相對完備的工業體系,出口潛力較大。針對這類經濟體,中國發展經貿關係時,應該具有針對性,具體經濟體具體分析,選擇合適的經貿合作方式。

總之,"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出口能力差異很大,中國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認識這種差異,有所側重,並區分短期和長期,才能更好地發展和這些經濟體的經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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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財金社

 

相片: 一帶一路研究: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現狀及動因分析 (相片由新華財金社提供)

近年來,越南成為世界各國在東南亞的主要直接投資市場和熱點地區,其穩定的投資環境,良好的自然條件,低廉的勞動力,成為吸引各國直接投資的優勢動力。2006年,越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同年7月,出台新《投資法》,進一步開放市場,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帶著先進的科技技術和資本金額湧向越南。中國作為越南重要的鄰國,兩國之間經濟發展模式、文化、風俗習慣、生活方式、消費心理、建設社會主義經濟方面有許多共同點,更為兩國之間開展國際直接投資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一、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的歷程

(一) 起步階段 (1991年—1996年)

1991年,中越雙方正式恢復了外交關係,中國開始對越進行直接投資,該階段中國企業主要以合資經營的方式入駐越南市場,在投資過程不斷地摸索,研究適合自己的發展模式,投資行業主要是房產,工業。截止到1996年,中國對越直接投資總額達到9.2億美元,登記註冊資金達9.6億美元,實際到賬金額2.9億美元。

 

(二) 短暫衰退階段 (1997年—1999年)

亞洲金融危機時間,兩國經濟均受到危機的影響,這三年,中國在越直接投資額較1996年略有下降 ,但降幅不大,投資金額和項目總體呈增長趨勢。1999年,中國在越直接投資額13億美元,投資項目76個,投資行業擴大到加工、房地產、農業、摩托車等方面。

(三) 快速增長階段 (從2000年—2006年)

經過近十年的探索,中國企業發現越南投資市場的前景,所以這階段,無論是在對越的投資金額,還是投資專案都有快速增加的趨勢。2006年,中國在越南直接投資專案數有407項,同比增長7.8%,直接投資總額有1070百萬美元,佔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8.9%,同比增長30%,雖然目前中國在越南直接投資總額所佔的比重不到10%,但是就目前發展趨勢來看,中國在持續增加在越直接投資方面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四) 成熟與穩定階段 (2007年至今)

2007年,越南正式加入WTO,進一步打開了對外開放的大門,同年出台了《投資法》和《企業法》,為世界各國提供了一個更加穩健的投資環境。

二、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現狀

(一) 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總量與速度

從中國在越直接投資發展來看,前期中小型企業承辦的專案居多,專案平均規模小,投資金額較小,大型項目所佔比重較低。近年,大中型企業開始廣泛投資越南市場,投資數目增多,技術含量提高,對越投資規模迅速擴大。

(二) 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地區分佈特點

現今,中國在越南投資地區幾乎遍佈全國,其中大約57%在越南南部地區,22%在中部,20%在南部。接受投資最集中的是河內和胡志明兩個特別城市,其中胡志明市在2014年累計接受投資專案5271個,登記金額38275.8百萬美元,是越南接受直接投資金額最多的城市,其基礎設施完善,人口眾多,是全國重要的商業和經濟中心。南部地區由於勞動力廉價,租金低,交通方便,投資者較多,湄公河三角洲地區成為中國直接投資第二的地區。

(三) 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產業分佈情況

中國企業在越南直接投資所涉及的行業領域十分廣泛,礦產開發、資訊傳輸、加工製造、商貿旅遊、農林牧魚、交通運輸、勞務輸出、醫療衛生、仲介服務、餐飲住宿、農林漁業、批發零售、科學研究、採礦採石、銀行金融保險、技術服務、教育、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都有所投資。採礦採石等資源開發成為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的熱點,油氣、緊缺礦產、木材等資源開發合作開始取得成效。資訊開發、金融保險、藝術交流和管理技術只佔所有金額的0.49%,未來中國企業在這些行業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四) 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方式

中國企業對越投資採用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獨資經營等多種形式。早期,中國企業初到越南,不瞭解越南市場,主要採取合作經營的方式,隨著中國企業在越南直接投資年限的增長,掌握了越南企業的經營方式,現在多數企業開始嘗試獨資經營。

(五) 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主體

前期,中國到越南投資的企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業,同時多是民營企業。隨著國內勞動力價值提高,國內市場逐漸飽和,一些大型企業開始在越南尋求開拓市場的機會,尤其是電子類、紡織類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電廠、水廠、建築業等基礎設施行業。

三、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興起的原因

(一) 從全球看:現今國際形勢的必然要求

21世紀後,我國對外貿易持續增長,隨著我國企業更加廣泛、深入的參加國際競爭,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顯著增長:2015年我國非金融類對外投資額為11537.94億美元,金融類對外投資額418.2億美元,製造業對外直接投資額3993.87億美元。截至2015年底,我國累計對外直接投資額近11956.15億美元。由於我國對外貿易高速增長,出口商品物美價廉,在國外很受當地居民喜愛,導致進口國產品銷量下降,一些國家 (尤其是美國) 懷疑我國企業採取傾銷措施,搶佔本國的市場份額,打擊本國同行業生產。因此,一些交易夥伴頻繁的向我國設置各種貿易壁壘。對外直接投資通過新建或並購等方式在國外設立企業,為該國居民增加就業機會,生產的產品可以直接在該國直銷,規避了貿易壁壘,減輕企業貿易難度,增加了經濟效益。

(二) 從越南看:越南的投資環境有利於吸引直接投資

1.越南儲藏豐富的自然資源

多年的地質勘探調查證明,越南礦產資源豐富,種類多樣。越南煤炭類、普通金屬、輕金屬、貴金屬等在越南以探明儲量遠遠超過中國,估計儲量更是驚人。目前,越南勘探到的礦藏大部分靠近主要公路或是緊鄰已發現的礦區,對200米以下的礦藏很少勘測。

2.越南的基礎設施完善

公路運輸為越南的主要運輸方式,總里程約20多萬公里。目前,在建和擬建的高速公路40多條,全長6313公里。越南鐵路總里程2600公里,以米軌 (軌距為一米的窄軌鐵路)為主(2160公里,佔總長的83.18%),共七條幹線,其中河內─胡志明市統一線全長1726公里,經過三次提速全線行程約29個小時。內河運輸的貨運量和客運量僅次於公路運輸,居第二位,有23個主要的內河裝卸碼頭和若干小碼頭,年輸送量約700萬噸,主要港口在胡志明、河內、河北、越池、甯平、和平等省市。

(三) 從中國看:"兩國國家,兩種資源"有利於中國經濟增長

1.擴大出口規模。

現在各國生產力的發展使競爭的焦點從國際貿易領域轉移到生產領域,由貿易戰演變為投資戰。對越直接投資,可以直接為企業的出口提供服務,可以直接帶動企業的產品出口。在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的情況下,發展對越外直接投資,可以繞開貿易保護主義障礙,維護和擴大原有市場份額。通過在越直接投資還可以規避一些貿易壁壘。

2.利用國外資源。

目前,中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國內某些自然資源短缺與不合理的地理分佈制約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自然資源分佈很不均衡,尤其是水、能源和礦產三種資源更為突出。相反,越南礦產資源豐富,但是科學技術相對落後,中國企業技術上的領先正好和越南情況互補,兩國互相合作幫助,可以說是共。

小結

通過以上對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概況,動因的研究,可以得出中國對越南直接投資是雙方互幫互助,共同進步的共贏選擇。接受直接投資可以促進越南經濟的發展,技術進步,同時獲得發展經濟的資金,學了先進的管理經驗,改善越南人民生活品質,增加就業機會。中國與越南山水相連,互為近鄰。密切相互間經濟互利合作,是鞏固和發展雙方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必然選擇,這也必將惠及整個東亞地區的穩定和發展。共同攜手發展,發展才最有效率。我們需要創新合作和務實合作相結合,將全面合作和深入合作相結合,打造兩國更加美好的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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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的意義和地位

綜觀全球幾個主要灣區經濟(包括東京灣區、紐約大都會區和三藩市灣區,見下表),粵港澳大灣區 [1] 的發展速度最快,港口、機場容量最大,人口和土地面積最多。但在人均産值、第三産業發展水平等都相對滯後,反映發展潛力巨大。如果各灣區按當前增長速度發展,五年之內粵港澳大灣區的産值將達兩萬一千億美元,超越其他三大灣區。

地區土地面積
(萬平方公里)
人口
(百萬)
本地生產總值
(以當時市價計算)
(億美元)
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
(%)
人均生產總值
(以當時市價計算)
(美元)
空港年載客量
(百萬人次)
空港年載貨量
(百萬公噸)
港口集裝箱年運量
(百萬標箱)
第三產業佔GDP比重(%)
粵港澳大灣區5.6168.014,56017.5121,4001657.068.065.31
舊金山灣區1.797.77,22027.3293,800500.42.471.72
紐約大都會區2.1520.216,02724.3279,300951.36.383.12
東京灣區3.6944.016,15630.9236,7001133.47.276.334

世界主要灣區比較

註:1 2016年數
2 2015年數
3 2014年數
4 不包括群馬縣。紐約大都會區包括紐約、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三州內的New York、Newark、Jersey三個中心城市和周邊的25郡。三藩市灣區包括環繞舊金山灣的9郡地區。東京灣區包括東京都和周邊7縣。
資料來源:各地區政府統計

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有一個與衆不同的條件,就是「一國兩制」的制度差異。在同一個灣區內有兩個實行資本主義但內容各異的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實行社會主義的其餘大部份地區。這不單是其他國家的灣區所沒有,就是中國其他的灣區也沒有。

這「一國兩制」的制度差別對大灣區的發展既是挑戰,也是機遇。挑戰方面,制度差異對區內經濟社會的融合構成障礙,限制了區內生産要素的自由流動,防礙了區內企業、機構的平等競爭和深度整合,造成因區內制度差異而出現的尋租行爲和矛盾等。但另一方面,不同體制可互爲補充,譬如在岸與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發展。多元體制的平行共存也爲國家體制改革提供參考和實驗的場地,這可見諸人民幣國際化在香港開展的經驗。如何揚「一國兩制」之長,避制度差異之短,將會是大灣區發展的關鍵。

相對於中國沿海其他主要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是最市場化、最開放、和最國際化的一個。這三個特點使粵港澳大灣區在三方面肩負著重要的意義和地位:

1. 推動中國經濟進一步的市場化改革
2. 助力「一帶一路」的全方位開放
3. 加速中國經濟與國際的融合和接軌,爲全球經濟的整合復蘇增添動力

所以,大灣區的整合應該以進一步推動整個灣區的市場化和國際化爲原則。這需要大灣區通過不同層次的官方和民間機構去協調,與利用計劃和市場等不同機制去推動合作。

政府層面的協作應主要在掃除粵港澳三地之間的體制、政策障礙以及强化基建聯通及技術標準、專業資格的協調融合。在這方面,有關頂層設計的體制政策協調,需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合力處理,包括由粵、港、澳三地政府和國家發改委簽署的「深化粵港澳合作,推動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2003年開始中央與港澳分別簽訂的CEPA和有關的補充與子協議等。

其次,灣區內各政府間的協調應著眼於爲灣區內各市以至各不同的産業提供一個跨灣區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由市場化發展的角度出發,透過商業運作,讓市場參與者决定以何種方式進行競爭、合作,以達至更大效益。除了政府層面,灣區內應考慮成立不同層面的跨區協調合作機制,調動行業、社團等專業、社會組織,推動私營部門的交流合作,提升行業水平,透過商業運作,促進資源配置。

香港在大灣區的角色

作爲灣區內最開放,最國際化,和最市場化的都市,香港在推動整個灣區的發展有其獨特和不可替代的地位。而且作爲一個自由港,在生産要素的流動方面香港也是最自由的地方。香港在灣區發展的主要功能就是推動整個灣區更開放,更國際化,更市場化,和生産要素在區內外的更自由流動。

上述的功能分工將具體體現在個別行業的發展上,如金融、航運、商貿、專業服務等。在「一國兩制」下,借助香港與國際接軌的制度優勢,既利用大灣區的特殊條件發展出香港的國際特色,亦擔當推動大灣區內整行業國際化的推手。譬如在金融方面,香港可借助大灣區龐大的經貿體量以鞏固其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市場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藉此帶動大灣區的金融開放和改革。同樣地,香港的航運、商貿,專業服務和其他主要行業也應該繼續發揮對外聯繫的國際中心和平台角色,結合大灣區內聯腹地的優勢,提升整個灣區對更廣泛地區經濟的拉動作用。


[1] 按當前通行理解,粵港澳大灣區在本文包括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珠江三角洲九市: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中山、江門、珠海、肇慶。

編輯推薦

麥肯錫全球資深董事合夥人李廣宇、麥肯錫全球董事合夥人呂文博、麥肯錫項目經理李超

回顧2016年,全球"黑天鵝"事件頻頻發生:英國公投"脫歐"、美國特朗普意外勝選、意大利分離派"五星運動"支持率高企。此類"黑天鵝"事件掀起了一股"去全球化"的暗流,使得貿易保護主義得以抬頭。這對以全球化和貿易暢通為指向的"一帶一路"倡議形成了阻力。面對挑戰,中國應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們認為,"一帶一路"2.0指的是運作機制市場化程度更高的階段,這意味著積極引入市場力量,用市場化的機制甄別投資項目。同時,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建立風險管控體系,並構建複合型的人才梯隊深耕海外市場,從而與沿線國家共同探尋解決矛盾的方案,積極引領經濟全球化的新走向。

"一帶一路"進入2.0階段,運作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將更高

"一帶一路"倡議自提出以來得到了100多個國家的響應,我國已經先後和沿線國家簽訂了將近50份政府間合作協議。過去的三年裡,基於與沿線國家政府的共商共議,建成了一批標誌性基建工程,如印尼雅萬高鐵、匈塞鐵路、中老鐵路,以及大量港口和基礎設施等,為"一帶一路"1.0的實施邁出了堅實一步,奠定了雙邊和多邊合作的基礎。

"一帶一路"2.0階段將側重在經貿領域展開全方位、深入的互通互聯,並將更多地拓展到社會、文化等多個領域,倡議的複合性色彩將會得到更多重視。相應的,以政府和大型央企為主導的“國家隊式”的運作模式也應向更為市場化的運作機制轉變。在"一帶一路"1.0階段,我們看到了沿線各國通過政府層面的合作積極推動了多個建設項目的實施落地,但也看到了這樣的國際合作在2.0階段面臨著多重挑戰。

首先,由於1.0階段的大型基建項目多由各國政府主導,以國企和央企參與為主,市場化主體缺位。目前一套成熟的、可持續的市場化機制體制尚未建立起來,用以支撐2.0階段多領域、多資金渠道、多參與方的項目挖掘和建設。

其次,"一帶一路"沿線以發展中國家居多,經濟發展不平衡,政經形勢和宏觀政策變化的風險難以避免,在文化習俗、營商環境、法律法規等方面具有極強的地域特徵。而"一帶一路"的項目建設又具有資金規模大、回收週期長、回報率偏低的特點(目前多以中國政府提供的長期低息貸款為支撐),因此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在項目的風險管控方面通常缺乏對當地市場的瞭解和成熟經驗。

同時,隨著"一帶一路"邁向2.0階段,對人才的要求亦更高:既需要行業的專業技術人才,也需要複合型的管理人才;既需要人才從我國"走出去",也需要加強海外市場的國際人才及當地人才的引入。

市場化運作,甄別與開發"Bankable projects"

在優質項目的發掘和構建方面,市場和政府應取長補短、展開合作。儘管政府擁有政治資源和金融資源,但缺乏行業專業知識以及市場化的機制體制,難以獨自發掘並構建一系列的"Bankable projects"(符合銀行擔保條件的項目)。相比之下,企業對所在行業具備了豐富的專業知識和項目經驗,同時擁有更市場化的機制體制和價值取向。要將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帶入"一帶一路"的合作框架,不僅需要政府扮演積極倡導的角色,更需要市場主體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與政府合作發掘並構建優質的項目儲備,共同推動"一帶一路"可持續發展的進程,並從根本上解決項目"融資難"的問題。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建議政府引入市場資源,共同合作考慮採取以下四大舉措:首先,組建一支擁有豐富行業經驗、項目構建和執行經驗及當地市場經驗的多元化項目開發團隊;其次,針對不同項目所在細分行業,建立一套"Bankable projects"的衡量標準和對標體系,在考慮各細分行業差異化的同時,推進項目審核規則的標準化;第三,通過合作設立職能委員會等方式,運用市場化運作的治理模式,提高審批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優化項目流程,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以提升項目融資效率及質量,從而加快項目推進;第四,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確保項目管理層面的市場化程度和執行層面的投後技術支持,以使市場化的價值取向得以最終落地。

引入專業化市場資源,建立全面的風險管控機制

不熟悉海外社會經濟和營商環境是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要挑戰。這不僅體現在中國企業普遍缺乏與當地政府、機構以及團體交涉的經驗,更體現在他們缺乏應對地緣政治、安全、法律法規、運營等各方面突發風險的能力。海外風險管控能力的缺失,往往導致投資效率低、投資成效大打折扣。

我們認為,以市場化為特徵的"一帶一路"2.0應當以專業化的市場資源為抓手,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雙管齊下建立風險管控機制。在宏觀經濟環境層面,政府應該扮演保駕護航的角色,積極倡導並推動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評估智庫(如EIU經濟學人雜誌智庫),運用高度客觀、獨立、透明的風險模型對沿線國家的政治、經濟、行業風險進行分析、追蹤和預測,為政府和企業的前期投資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在微觀的業務運營層面,我國企業應在當地市場積極引入本地化、多元化的海外投資服務合作夥伴,為企業因地制宜地提供相應的風險預警和保護。

在這方面,我國已有某領先產業地產運營商進行了成功的嘗試。今年該民企與印尼當地政府以及財團和機構合作,共同在印尼開發產業新城。該民企不但提供包括工業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生活社區打造等硬件服務,還特別針對非印尼企業(尤其是中國企業)在當地投資面臨的風險提供一系列"軟件服務",具體包括商務諮詢、人力資本服務,以及建立本地諮詢委員來應對包括暴動在內的運營風險等,以此滿足投資者對於投資風險管控的需求。

對接市場需求,搭建複合型人才梯隊深耕海外市場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了"五通"——政策、設施、貿易、金融以及民心相通的目標。想實現任何一項目標,合適的人才都是關鍵。企業若想成功深耕海外市場,逐步推進人才梯隊的搭建尤為重要。人才梯隊不僅對於企業短期打開當地市場舉足輕重,更是長期在當地生根發芽所不可或缺的。

在"走出去"初期,企業應吸引兼具國際視野和海外市場管理經驗的國際化人才,配備具有國際金融、法律、貿易背景的國際化團隊,迅速打開海外市場的局面。長期來看,更重要的是積極加快當地專業人才梯隊的建設,重視當地人才培養,充分利用好當地的人才資源,幫助企業真正融入當地市場。從全域來看,除了致力於培養中國自己的國際化人才,善用目標國人才,企業更應集合政府及當地教育機構之力,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培育當地的國際化人才,將"一帶一路"的跨國界人才資源作為佈局海外的一項長期投資。

前述的國內某領先產業地產運營商其"走出去"的第一步便是從國際領先的諮詢公司和國際企業招募具有國際視野的職業經理人以組建核心團隊,借此拓展其海外業務。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圍繞投資者在當地市場發展的痛點,積極在企業運營、政府關係等領域招募優秀的當地專業人才,構建複合型人才梯隊,並打造國際人才和當地人才共融的工作環境和企業文化。

隨著"一帶一路"全球化、開放化和複合化程度的加深,2.0時代的機遇與挑戰並存。"一帶一路"2.0的成功一定是市場化運作的成功,即通過市場化的項目選擇、專業化的風險管控和複合型的隊伍建設,使市場主導的價值取向與政府推手形成真正合力,帶動"一帶一路"2.0的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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